GOF在《设计模式》一书中将工厂模式分为两类:工厂方法模式(Factory Method)与抽象工厂模式(Abstract Factory),将简单工厂模式(Simple Factory)视为工厂方法模式的一种特例,两者归为一类。 本文主要讲述工厂方法模式。
下面以客户需要宝马车的例子进行说明:
最原始的方式
不同型号的宝马车:
客户自己制造:
运行程序,输出:
这是最原始的方式,客户需要知道如何去制造宝马车,客户和宝马车紧密耦合在了一起。为了降低耦合,我们引入工厂类,将制造宝马车的工作交给工厂去完成。
简单工厂模式(Simple Factory)
创建一个制造宝马车的工厂类,其中有一个makeBMW方法用于根据获取的型号参数制造不同型号的宝马车:
不同型号的宝马车:
工厂类:
客户通过调用工厂中的方法获取宝马车:
运行程序:
简单工厂模式又称静态工厂方法模式。它存在的目的很简单:定义一个用于创建对象的接口。
先来看看它的组成:
1) 工厂类角色:这是本模式的核心,含有一定的商业逻辑和判断逻辑,用来创建产品
2) 抽象产品角色:它一般是具体产品继承的父类或者实现的接口。
3) 具体产品角色:工厂类所创建的对象就是此角色的实例。在Java中由一个具体类实现。
简单工厂模式的工厂部分并不符合开闭原则(对扩展开放,对修改封闭),因为如果要增加一种新型宝马车,就需要修改工厂类的业务逻辑,例如现在要添加BMW545型,则需要先创建一个BMW545类继承自BMW类(这是符合开闭原则的),然后将工厂类改为下面的样子,这显然违背了开闭原则:
工厂方法模式(Factory Method)
为了解决简单工厂模式的问题,工厂方法模式就诞生了,工厂方法模式将基类工厂定义为接口,然后定义各种不同类型的工厂用以生产不同类型的宝马车:
不同型号的宝马车:
工厂类:
客户通过获取不同类型的工厂来获取不同型号的宝马车:
运行程序:
在工厂方法模式中,如果我们需要新增一款车型BMW545,那么只需要再新建一个IFactory接口的实现类:
然后客户通过这个工厂即可得到BMW545型号的宝马车:
由于没有修改我们已有的代码,所以这是符合开闭原则的。
工厂方法模式仿佛已经很完美的对对象的创建进行了包装,客户仅需要定义相应产品的工厂实现类,就可以获取到某一型号的产品。但是,当产品种类非常多时,我们需要创建大量与之对应的工厂对象,这也不是我们所希望的。